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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德胜《2023年《公司法》修订内容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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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司法》修订内容精讲》陈德胜 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金融经济专家
课程背景:
《公司法》终于经过若干次征求意见稿后于2023年12月29日颁布,并于2024年7月1日实施。本轮公司法修订工作自2019年启动,至今已近五年,期间历经4次审议。新《公司法》共有15章266个条文,在2018年《公司法》13章218个条文的基础上删除了16个条文,新增和修改了228个条文,其中涉及实质性修改达110余个条文。《公司法》系公司进行日常运营的基本法律和依据,对于指导公司日后日常合规运营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此,本课程对2023年《公司法》修订内容精讲,以期为企业经营管理的相关决策提供借鉴。
授课老师近30年的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合规研究与实践工作经验,逻辑严谨,思路清晰;通过深入浅出的理论与案例分析相结合,通俗易懂。
课程收益:
通过精讲,帮助企业经营管理法律合规的相关领导和精英骨干,对2023年《公司法》修订内容增强深入的了解和理解。
课程对象:
企业经营管理法律合规的相关领导和精英骨干
课程时间:
0.5天,3小时
课程方式:
主题讲授+视频欣赏+情景模拟+案例研讨+学员分享+落地工具+头脑风暴
课程大纲
一、收紧公司资本制度,强化股东出资责任  
1.由认缴制变更为实缴制
2.股东未实缴出资的失权制度
3.加速到期制度
4.转让方就受让方的实缴责任承担补充责任
5.设立时股东就出资不足承担连带责任
6.增加股权、债权可以出资的规定
二、加强股东权利的保护  
1.扩大知情权的范围,优化知情权行使规定
2.删除股权转让过半数同意的限制,优化股东转让股权的步骤
3.新增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情形下中小股东回购救济的规定及异议股东回购权
4.双重股东代表诉讼机制
5.明确减资规定系同比例减资为原则
6.股份公司有权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持股比例门槛从3%下降到1%
7.新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
三、压实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加强债权人的保护
1.加强董监高维护公司资本充实的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清算义务人由股东变更为董事
3.其他条款涉及董监高责任或第三人赔偿的规定
4.增加横向刺破公司面纱的规定
5.完善董监高的忠实勤勉义务
6.新增董责险的规定
四、优化公司治理安排
1.删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调整相关表述
2.股东会新规,包括不限于合并股东会及股东大会表述;股东会职权变化;完善股东会召集及提案程序;类别股表决机制及规则等。
3.董事会新规,包括不限于删除执行董事的表述;董事会人数变化;调整职权范围;解任董事安排等。
4.新增审计委员会安排
5.资本公积可以弥补亏损的规定
6.法定代表人新增规定,如增加法定代表人从事民事活动,其后果直接由公司承受的规定;法定代表人人选范围;法定代表人辞任规定
五、优化股东退出安排
1.简易合并制度
2.增加简易减资制度
3.简易注销制度
4.增加强制注销制度
六、新增或优化部分制度安排
1.新增上市公司相关规定
2.增加无面额股、类别股的规定
3.增加授权资本制
4.禁止财务资助制度
5.增加国家出资公司特别规定
6.电子信息公示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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