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解读 背景: 股权激励是对员工进行长期激励的一种方法,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有条件的给予激励对象部分股东权益,使其与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从而实现企业的长期目标。现阶段,股权激励模式主要有股票期权模式、限制性股票模式、股票增值权模式、业绩股票激励模式和虚拟股票模式等。随着公司股权的日益分散和管理技术的日益复杂化,世界各国的大公司为了合理激励公司管理人员,创新激励方式,纷纷推行了股票期权等形式的股权激励机制。因此,了解股权激励的概念、模式等具体内容,将对改善公司治理结构、降低代理成本、提升管理效率、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起到重大作用。 课程收益: 1. 了解股权激励的概念; 2. 了解股权激励的具体模式; 3. 了解股权激励设计和实施步骤; 4. 通过一些企业的成功案例,深刻理解股权激励制度的重要性。 培训对象: 企业创始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法务总监、核心员工等。 培训课纲: 一、股权激励概述(一) 股权激励的定义 (二) 股权激励的优势 二、股权激励的具体模式(一) 期权 (二) 限制性股权/股票 (三) 分红权激励 (四) 虚拟股票 (五) 股票增值权 (六) 创客模式 三、股权激励设计及实施步骤(一) 如何选择股权激励模式? 1. 企业性质 2. 企业发展模式 3. 企业发展阶段 4. 企业现金流 5. 员工规模 (二) 股权激励“七定” (三) 股权激励实施程序 1. 企业情况 2. 拟定方案 3.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4. 员工宣讲 5. 签署协议 6. 后续管理 四、案例解读(一) 甲某与甲公司股票期权纠纷一案 [(2011)沪一中民三(民)终字第540号] 关键点:企业与员工签署股权激励计划时,应当明确约定股票期权等的行权必须以在职为前提,明确劳动关系解除后已行权及未行权部分的相应后果,以免后续员工离职产生纠纷。 (二) 曹某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2014)粤高法民二中第946号] 关键点:二审法院认为,曹某与富安娜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与曹某购买富安娜公司限制性股份而形成的股权关系,属于两个独立的、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存在着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员工与公司签署的关于股权激励的《承诺函》使用《合同法》与《公司法》的规定,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三)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分激励试点案例 [国资发改革(2010)148号] 关键点:中国卫星公司专门从事卫星应用技术及产品研究、开发符合148号文件要求;分红权激励对象包括科研管理、专业科研两大类人员;该激励计划符合财务指标;建立了考核评价制度。 (四)河北博岳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虚拟股权激励方案 关键点:该公司激励方案的对象除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还包括公司监事;在公司和个人两个层面设置了业绩考核标准;对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的处理作出了规定。 (五)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关键点:该公司在2015年实施了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该激励计划专为受政策限制无法纳入限制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位外国籍员工而制定,结算方式为现金;根据激励与制约并存的原则,该公司在公司与个人层面分别设置了行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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