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其他融资形式(信托和租赁) 一、其他主要融资方式 信托融资、融资租赁 二、信托融资 (一)概述 1、定义 信托融资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2、业务主体: 委托人:是为了一定的目的将其财产以信托的方式,委托给受托人经营的人。 受托人:是接受信托财产,按约定的信托合同,对信托财产进行经营的人。 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 3、融资种类: 以信托关系成立的方式为标准划分:任意信托、法定信托。 以信托财产的性质为标准划分:金钱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金钱债权信托。 以信托目的为标准划分:担保信托、管理信托、处理信托、管理和处理信托。 以信托事项的法律立场为标准划分:民事信托、商事信托。 从委托人的角度对信托进行划分:个人信托(生前信托、身后信托)、法人信托。 以受托人承办信托业务的目的为标准划分:营业信托、非营业信托。 以受益人的角度对性拖的划分:自益信托、他益信托、私益信托、公益信托。 以信托涉及的地理区域为标准划分:国际信托、国内信托。 以业务范围为标准划分:广义信托、狭义信托。 (二)实务操作 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等。采取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采取其他书面形式设立信托的,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 以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时,信托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信托目的。 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 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 信托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信托财产管理中风险的揭示和承担。 信托财产的管理方式和受托人的经营权限。 信托利益的计算,向受益人交付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 信托投资公司报酬的计算及支付。 信托财产税费的承担和其费用的核算。 信托期限和信托的终止; 信托终止时信托财产的归属; 信托事务的报告; 信托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 委托人和受托人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以信托合同以外的其他书面文件设立信托时,书面文件的载明事项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执行。 三、融资租赁 (一)涵义 融资租赁是一种以融资为主要目的的租赁方式,指一方(出租人)根据另一方(承租人)提出的租赁资产的规格及所同意的条款或承租人直接参与订立的条款,与第三方(供货人)订立供货合同并与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以支付租金为条件使承租方取得所需工厂、资本、货物及其他设备的一种交易方式。这种交易等于向承租人提供了100%的长期信贷,所以称为租赁融资。 (二)基本特征 不可解约性:在合同期内、双方均无权单方面解约。 租期长:租赁期一般与设备有效寿命期基本相同。 租赁物一般由承租人亲自挑选。 (三)业务种类 根据出租人设备贷款的资金来源和付款对象不同,可分为直接租赁、转租租赁和回租租赁。 根据出租人在一项租赁设备中的出资比例,可以将融资租赁分为单一租赁和杠杆租赁。 以出租人是否独立经营租赁业务和租赁权益是否归出租人一人享用为界,可将融资租赁分为自营租赁、代办租赁和合办租赁。 按服务性质租赁可分为短期租赁、专业设备租赁和维修租赁等形式。 (四)实务操作 找到所需设备的供应商,向设备供应商询价。 通过代理处或直接向融资租赁公司提交租赁申请。须提交一下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码证复印件 法人代表,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简历 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明书及委托书(证明书及委托书应附相关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近期及前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项目立项批文(或租赁申请报告原件) 董事会决议及董事会成员认定书,签字字样(原件) 项目可行性报告 验资报告,公司章程 贷款证(附银行打印贷款记录不超过1年有效期) 抵/质押物权属证明,抵/质押物评估材料 税务证 设备原始发票复印件、原始入帐价值、评估价值及折旧情况 公司审核申请资料后,双方及供应商签订相关租赁业务文件《租赁合同》、《购货合同》。 供应商装合同设备。 承租人验收设备,出租人支付设备款。 承租人按合约规定开始向出租人支付租赁费。 合约期满,承租人支付完规定的租赁费用后,设备归承租人所有。 四、相关法规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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