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分析与运用》课程大纲 授课内容:四大模块 第一模块:中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分析(一) (一)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变革两大驱动因素 (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变革与分析 1.重构会计概念框架 2.修订租赁准则 3.修订关联方关系的披露 4.出台中小主体财务报告准则 5. IFRS正式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准则 6.全面修订金融工具准则 7.对财务报表列报准则作出重大修订—未来财务报表列报新分类模式 第二模块:中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分析(二) 与IFRS趋同的中国会计准则分析: 1.关于公允价值准则 2.关于金融工具准则 3.关于财务报告列报准则 4.关于中小主体财务报告准则 第三模块:中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运用(一)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最新变化并已生效的更新内容: 1.与会计核算相关的修订 2.与披露相关的修订 第四模块:中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运用(二)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合并方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发生的上述费用,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在购买日取得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应当如何进行分类或指定? 3.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4.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剩余股权如何计量?处置部分股权的损益应当如何计量? 5.在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对于因企业合并而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6.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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