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债券市场一系列强监管政策的实务解读》 课程大纲 模块一、债券市场的基本要素、定义 1) 股、债、货币资产配置与经济周期与当前的宏观经济大势观澜 2) 康波周期 3) 我国债券市场主要参与者,债券市场全景图 4) 债券投资:债券的基本要素:票面价值、到期期限、票面利率、发行人名称、债券到期收益率的计算、债券投资的风险与收益 模块二 关于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预〔2018〕34号 5) 重申政府合法的举债方式:发行债券为地方政府唯一合法举债方式 6) 强调政府举债的管理流程:合理确定分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下达进度、用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和推进地方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 7) 强调政府债务偿还能力:地方政府举债要与偿还能力相匹配 8) 加强债务风险监测和防范:债务风险动态监测和报告机制,高风险地区政府融资行为的约束性机制 9) 强化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加大专项债券的使用,给予地方政府更大的自主融资空间,实施专项债券管理改革 10) 再次强调禁止一切违规举债行为:坚决禁止以土地、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基金、PPP等方式进行违规举债 11) 加大专项债券的使用: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发行力度,另一方面也将合理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 12) 促进PPP高质量发展:对高风险地区政府投融资行为的约束性机制 模块三 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通知-财金【2018】23号文 13) 国有金融企业严格落实《预算法》,除购买地方政府债券外,不得违规新增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穿透式”资本金审查,并审慎评估融资主体还款能力。 14) 国有金融企业在与地方政府合作设立投资基金、开展资产管理和金融中介业务,以及参与PPP项目融资时,不得为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提供支持、不得对地方政府统一授信 15) 明确国有金融企业应严格执行出资管理、财务管理和产权管理有关规定,防范财务风险和国有资产流失、明确了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 16) 限制各种“创新”行为 17)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压力重重 模块四 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的通知 18) 什么是棚改专项政府债?专项债目前规模有多少?和普通的政府专项债有何区别? 19) 与二月份的征求意见稿有何不同?体现了哪些变化?——变化不大,突出自求平衡 20) 文章还有哪些关键内容需要了解? 额度怎么确定?谁可以发?有哪些相关法规可以参考?法规地位怎样? 21) 对房地产销售、投资是重大利好吗?——不是 22) 为什么发行棚改政府专项债,对城投债影响如何?——规避借棚改帽子的城投债 模块五 关于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严格防范地方债务风险的通知-194号文 23) 严禁将公益性资产作为资本计入 24) 纯公益性项目不得申报企业债券 25) 严禁申报企业接受地方政府为其融资行为违规担保 26) 不得将申报企业信用与地方政府信用挂钩 27) 募投项目获得财政资金支持须依法合规,并与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 28) 审慎评估PPP项目发债风险 29) 194号文是以往文件的归总梳理重申,并无实质的突破,但方向明确 模块六 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 30) 颁布背景-应对防范商业银行风险的需要 31) 《办法》的主要内容-规范委托贷款业务:业务管理方面、风险管理方面、法律责任方面 32) 《办法》的主要影响-在杜绝监管套利的同时直接减少融资渠道 33) 明确委托贷款的业务定位和各方当事人职责 34) 规范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 35) 规范委托贷款的资金用途 36) 要求商业银行加强委托贷款风险管理 模块七、我国债券市场的未来发展展望 37) 债券是最重要的大类资产配置品种,比重超过股票; 38) 债券投资需要汇集大量资金分散投资,分散风险; 39) 专业债券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具有较大的优势; 40) 债券投资基金规模和数量将超过股票基金; 41) 垃圾债市场分散投资可以获得较为稳定的较高收益; 42) 中国债市债券衍生品还有具大的发展空间; 43) 近期中国资产证券化将引来飞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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