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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德胜《国资委监管体系及重要监管要求的解读(针对金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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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监管体系及重要监管要求的解读(针对金融业务)》
陈德胜 博士/教授 宏观经济与货币金融专家
课程背景:
国有经济是共产党执政的物质基础。国有资产特别是国有金融资产的安全性、收益性、合规性十分重要。2023年10月30日至31日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是未来5年金融工作的方向指引。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对金融监管、金融安全、金融合规等提出了严格要求。国资委与有关的金融业务的安全、监管、合规尤为重要。
为此,本课程对国资委与金融业务有关的监管体系、国资委对金融业务的重要监管要求等进行解读,为国有企业的金融活动指明方向。
授课老师近30年的经济理论学习研究和金融工作实践经验,逻辑严谨,思路清晰;通过深入浅出的理论与案例分析相结合,通俗易懂。
课程收益:
1、了解国资常见的监管要求,提高业务合规程度。
2、通过解读,帮助学员全面学习了知国资委与金融业务有关的监管体系、国资委对金融业务的重要监管要求。
3、帮助学员全面学习了知国资企业资金使用管控、国资企业金融业务相关的公司治理要求、国资企业金融业务的特殊规定。
课程对象:
国有企业各层级人员
课程时间:
1天,6小时/天
课程方式:
主题讲授+视频欣赏+情景模拟+案例研讨+学员分享+落地工具+头脑风暴
课程大纲
一、国资委与金融业务有关的监管体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三)《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二、国资委对金融业务的重要监管要求
(一)《关于进一步排查中央企业融资性贸易业务风险的通知》
(二)《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十不准”
1不准开展任何形式的融资性贸易
2不准开展风险较高的非标仓单交易
(三)《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
(四)《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
(五)《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六)《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
(七)《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八)聚焦“四个领域”: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三、国资企业资金使用管控
(一)《关于推动中央企业加快司库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的意见》
1加强银行账户统一管理
2加强集团资金集中管理
3加强资金预算约束管理
4加强债务融资严格管理
5加强资金结算规范管理
6加强票据使用高效管理
7加强应收款项清收管理
8加强借款与融资担保管理
9加强境外企业资金管理
10加强供应链金融服务管理
11加强战略决策支持管理。
12严格防范资金舞弊风险
13严格防范资金合规性风险
14严格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
15严格防范金融市场风险
16加强应收款项清收管理
17加强供应链金融服务管理
(二)《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资金内部控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1建立健全资金内控管理体制机制
2切实加强资金内控制度建设
3持续强化资金内控关键环节监管
4加快推进资金内控信息化建设
5有效开展境外资金风险管控
6认真做好资金内控体系监督评价工作
(三)《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资金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1加大资金集中管理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依法合规筹集和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3加强资金内控管理,堵塞管理漏洞
4开展定期监督检查,严格损失责任追究
(四)理财
(五)闲置资金配置
案例一:中建一局投融资业务的创新与特点
四、国资企业金融业务相关的公司治理要求
(一)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
(二)切实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中
(三)《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
(四)《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
(五)《国资监管责任约谈工作规则》
案例二:赋能经理层,完善任期制与契约化---鞍钢集团
五、国资企业金融业务的特殊规定
(一)《中央企业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二)《关于切实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案例三:国资企业的保理公司不能和地产类公司发生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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