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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巍:新机制新模式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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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机制新模式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解析
课程背景
2023年11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简称PPP新机制)的通知。通知发布之后,在政府投资领域引起了巨大反响,大家期盼已久的PPP新政策终于公开发布了。财政部的PPP项目库已经暂停了8个多月,导致很多老项目无法更新,新项目不能审批,金融机构暂停了贷款的发放,对于社会资本方带来很大的影响,新政的公布对PPP模式的后续实施具有重要的影响,进一步回归了PPP模式的本源,强调了PPP模式本身的物有所值属性,对于多领域实施PPP模式指明了方向,为更大规模的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本课程将对新机制新模式下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操作流程与新政要点进行全面解读,助力社会资本更好的更深入的了解PPP模式和运营PPP项目。
课程时间:1天,6小时/天
课程对象:金融机构、国企、民企、政府
课程方式:实战讲授+案例分析+调研问卷+业务落地
课程大纲
第一讲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
一、       新政发布的背景
1.     传统PPP模式的困境与突围
2.     政府投资的市场化逻辑落地
3.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4.     改善公共服务拉动有效投资
a)     如何理解有效投资
b)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领域解读
二、       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
5.     强调运营-明确收费渠道和方式
6.     明确补贴-政府付费只能按规定补贴运营、不能补贴建设成本
7.     禁止可行性缺口补助
8.     禁止保底收益率
9.     禁止可用性付费
三、       全部采取特许经营模式
10.  特许经营模式成为协议的唯一载体
11.  建设—运营—移交(BOT)
12.  转让—运营—移交(TOT)
13.  改建—运营—移交(ROT)
14.  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
15.  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DBFOT)
四、       合理把握重点领域
16.  限定于有经营性收益的项目
17.  公路、铁路、民航基础设施和交通枢纽等交通项目
18.  物流枢纽、物流园区项目
19.  城镇供水、供气、供热、停车场等市政项目
20.  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等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项目
21.  具有发电功能的水利项目,体育、旅游公共服务等社会项目
22.  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农业等新型基础设施项目
23.  城市更新、综合交通枢纽改造等盘活存量和改扩建
五、       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
24.  市场化程度较高、公共属性较弱的项目,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
25.  关系国计民生、公共属性较强的项目,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
26.  国家安全、公共属性强且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项目,应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
六、       明确管理责任分工
27.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做好特许经营模式
28.  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机构
a)    行业主管部门
b)    事业单位
七、       稳妥推进新机制实施
29. 2023年2月未完成招标采购的项目实施新政
八、       严格审核特许经营方案
30. 未提及两评一案
31. 特许经营方案编制
32. 特许经营模式可行性论证
九、       公平选择特许经营者
33. 公开竞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含联合体)
34. 关注特许经营人的评定标准
a)    项目管理经营
b)   专业运营能力
c)    企业综合实力
d)   信用评级状况
e)    不得调整特许经营者投融资和建设责任
十、       规范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十一、  严格履行投资管理程序-明确PPP兼有政府投资与企业投资
35. 资本金注入项目属于政府投资项目履行《政府投资条例》
36.  企业单独投资项目属于企业投资履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十二、  切实加强运营监管
37. 定期开展项目运营评价
38. 惩戒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
39. 规范开展特许经营协议变更和项目移交等工作
40. 建立常态化信息披露机制
十三、  做好要素保障和融资支持
41.  支持依法依规合理调整土地规划用途和开发强度
42.  采用预期收益质押等方式为特许经营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43.  特许经营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十四、  支持创新项目实施方式
44. 特许经营者在保障项目质量和产出(服务)效果的前提下额外收益主要归特许经营者所有
第二讲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领域解读
一、       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五大领域
(一)环保领域
(二)市政领域
(三)物流领域
(四)农业林业领域
(五)社会领域
二、       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的六大领域
(一)环保领域
(二)市政领域
(三)交通运输领域
(四)物流领域
(五)水利领域
(六)新型基础设施领域
三、       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三大领域
(一)交通运输领域
(二)能源领域
(三)水利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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