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贯穿始终 — —学习贯彻《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 刘腾飞 【教学背景】2024年5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81号国务院令,公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监督管理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教学时长】1天(6个小时/天) 【课程大纲】
一、《条例》的出台背景有必要制定一部行政法规,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监督制约机制,统一规范对各级各类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处分事宜,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一)处分的种类和适用 案例分享:《条例》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案例分享: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如何界定? (二)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 案例分享: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包括哪些? (三)处分的程序 案例分享:处分的种类有哪些,与政务处分有什么区别? 案例分享:《条例》规定了哪些违法行为?是何考虑? (四)复核、申诉 《条例》第五章“复核、申诉”规定,被处分人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作出处分决定的任免机关、单位申请复核;对复核决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按照管理权限向上一级机关、单位申诉。 案例分享:《条例》对建立健全处分工作监督制约机制作了哪些规定? 三、《条例》的重要意义 (一)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二)有利于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 要坚持实事求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准确把握政策策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切实统一起来,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全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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