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及其首部司法解释对企业用工管理的影响 课程背景: 2021年1月1日起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民法典》正式实施,民法典具有里程碑意义,并与人民的生活和企业生产经营息息相关。不过,劳动法与民法的关系问题一直是法学界的基础性问题,而对于二者的关系在我国目前的理论和实践中同样存在着争议和探索。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在《民法典》正式实施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同时废止了之前与劳动法相关的四部司法解释。学习《民法典》与首部劳动争议司法解释,让企业把握民法典时代的用工趋势,引领企业快速走向预定的方向。吸取经验,如何从源头规避用工风险,如何将用工风险降到最低且有效,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提早规避这些风险,防患于未然,清晰分析重大法律颁布或者重大事件后的劳动用工法律风险走向、思维,宏观把握全局。企业要善于识别劳动用工法律风险、规避劳动用工法律风险、控制和化解劳动用工法律风险。加强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范在加强企业风险管理中又具有重要的地位。
授课风格: 李丹老师通过常年的法务和培训工作经验,总结出:法律 制度 管理 三位一体的新思维理念,将法治理念融入企业管理,提高“法律进企业”的实效性!独树一帜的提出,经营管理过程中法律风险防范必备的两个知识和三种技能。推崇墨菲定律、帕金森定律、彼得原理在经营管理法律风险防范中的综合运用!“以终为始”逆向风险防范思维,从最终的结果出发,反向分析过程或原因,寻找风险防范的关键因素或对策,采取相应策略,从而达成理想结果或切实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实践中广受认可!在快乐中学习法律是李老师一直坚持倡导的理念,用“亲民化”语言诠释晦涩难懂的专业法律术语;用专业理论+案例互动+战略思维 “三位一体”的教学方式,鼓励启发学员学习和思考;彻底颠覆了企业管理决策层对传统意义上风险预判的思维模式,带来的冲击和震撼,倍受企业与学员推崇。 被学员评价:“原来法律培训还能这么有意思”。 课程对象: 企业高层、中层管理者;与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相关的工作人员;各级储备干部 授课建议时长: 亦可4-6h(一天) 亦可10-12小时(两天) 课程大纲: 一、《民法典》颁布对劳动法的定位及其路径指引 (一)传统民法的思维和理念与劳动法立法宗旨的碰撞 1、民法典与劳动法的定位与结构关系 2、柔性的民法典与刚性的劳动法 3、社会法下“残缺”的劳动法 (二)民法典的颁布给劳动法与劳动用工管理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1、劳动关系主体与“民事主体”,“劳资关系”中的“资”的重新认识 2、如何理解民法典上的法律地位“平等”与劳动法上的“平等” 3、民法典上的法律原则和劳动法的法律原则如何在实践中应用 4、特殊民事权利(人格权与财产权)的交叉 (三)民法规范是否可以调整劳动关系或者解决劳动争议 1、直接引用的法律基础是否可行 2、法律的原则性与政策刚性冲突如何衡量 3、当适用冲突的时候,谁来决定 4、民法典对劳动法以后修订的作用和指引 二、《民法典》对企业管理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终止的影响 (一)《民法典》对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的影响 1、预约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中的效力 2、《民法典》与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问题 3、《民法典》时代下企业如何行使知情权 4、企业对员工的信息采集和使用与公民的个人信息保护如何交叉应用 5、电子劳动合同是否值得推广? 6、《民法典》时代下劳动者提供虚假信息,企业可以采取的措施 7、《民法典》时代对于劳动关系入职的法律风险防范注意点 (二)《民法典》对企业劳动合同履行与变更的影响 1、对于病假员工合法合理合情的管理 2、民法典与职场性骚扰问题 3、办公公开场合安装摄像头是否可行 4、企业承担责任后追偿问题的应用 5、企业在管理劳动合同履行中如何应用默示生效条款 6、企业如何应用单方送达内容到达指定系统即生效 (三)《民法典》对企业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影响 1、《民法典》对公告送达突破性规定 2、《民法典》时代对精神病类员工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处理的技巧 3、《民法典》时代对于员工突然失踪如何处理? 4、《民法典》时代对于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反悔权”的应用 5、公民的“死亡”与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死亡”交叉应用 6、劳动争议时效的适用性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对企业预防劳动争议的影响
(一)新的司法解释有哪些亮点
(二)新的司法解释的总体布局
(二)新的司法解释对于劳动争议案件将产生的重大变化
(三)新的司法解释给企业在劳动用工管理和劳动争议解决释放哪些信号
(四)企业的用工方式将发生什么样的改变
(五)重点条款的解读
1、受理范围规定
2、管辖规定
3、列明和追加当事人的三个情形
4、两种特殊群体劳动关系认定规定
5、未续订劳动合同继续用工规定
6、达成协议效力规定
7、竞业限制规定
8、劳动合同无效后果规定
9、加班费举证责任规定
10、口头变更劳动合同效力规定
11、是用人单位举证责任规定
12、劳动者被迫解除规定
13、工作年限连续计算规定
14、解除通知工会程序规定
15、经营期满经济补偿规定
16、规章制度程序和冲突适用规定
17、撤销和变更用人单位处理规定
四、《民法典》时代下企业系统预防劳动争议中的难重点 (一)《民法典》时代对于劳动关系入职的法律风险防范注意点 1、入职管理风险防范“四道关” 2、风险管控注意操作细节 (二)与时俱进,企业规章制度需要及时更新加强 1、企业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劳动的法律法规 2、企业规章制度民主化 3、企业应当将生效的规章制度公示 4、病假与“三期”女职工等特殊员工管理 5、因劳动纪律产生的争议举证责任的要求 (三)变更岗位易发生纠纷的五种情形 (四)加班管理风险防范的六个关键点 (五)离职管理法律风险的防范 1、确定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情形 2、企业管理人员应当熟知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解除的操作流程,明确每个流程的注意事项。 3、在劳动合同及企业规章中明确企业“自主经营权”,通过有效引用过错辞退条款,避免劳动纠纷 4、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或者在离职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避免因员工离职而造成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外泄。 5、劳动者离职之后,企业的“后义务”
(六)目前常见的劳动争议 1、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公示的举证 2、企业内部调整是否“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3、社会保险待遇的追溯权 4、约定加班工资基数的合规性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能否约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 6、病假治理与带薪年休假的合理安排 7、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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