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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可书:疫情下的用工和劳资纠纷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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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的用工和劳资纠纷解读
背景:
截止目前,但除湖北省外,很多地区已经复工,用工与劳资纠纷问题是企业和员工普遍关注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于2020年1月26日发布《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将春节假期延长至2020年2月2日。全国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也发布了相关通知。2020年2月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8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2月9日《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8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2月10日《关于支持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朝政办发〔2020〕2号。其他省份及地区也相继发布相关通知,该等《通知》对企业用工产生了影响,值得我们企业及员工知悉和遵守。
课程收益:
1.   了解疫情下的用工和劳资纠纷的各种类型;
2.   了解疫情下的用工和劳资纠纷的相关政策文件;
3.   了解疫情下的用工和劳资纠纷的应对策略。
培训对象:
企业行政及人事总监、HR、法务人员、财务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企业员工等。
培训课纲:
一、停工的问题
(一)国务院规定的1.31-2.2假期性质的认定
(二)各省政府规定的2.10延迟复工的性质认定
(三)停工期间工资发放问题
1. 国务院规定的1.31-2.2 假期上班的员工工资如何支付?
2. 在2.3-2.9延迟复工期间,承担保障等任务上班的企业职工,工资如何支付?
(四)企业可否将2020年2月3日至9日期间抵消年假,或后续安排补班?
二、复工的问题
(一)企业关于复工的自主权
(二)员工拒绝复工怎么处理
(三)员工因为封城或疑似感染在家隔离无法上班如何处理?
1. 劳动关系处理
2. 工资发放
(四)复工后工资发放问题
1. 公司能否单方面调整员工工资?
2. 工资构成能否调整?如何调整?
3. 相关补贴能否取消,如交通补贴、伙食补贴?
4. 企业能不能只付最低生活费?
(五)疫情对员工考核的影响
1. 在家办公如何考核员工是否在办公室?
2. 疫情期间员工能否要求调整业绩目标?
三、工伤认定与承担
(一)停工期间生病感染
(二)复工期间在家感染
(三)办公室或上班途中被感染
(四)公司如何承担工伤责任?
(五)劳动者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被隔离期间,计算在医疗期内吗?
四、劳动合同解除问题
(一)疫情期间企业能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二)疫情期间企业一直歇业或者基本没有业务,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三)员工瞒报病情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四)员工被感染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五)员工拒绝配合检查或隔离,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六)如果员工同意解除劳动关系,如何补偿?
五、公司解散与破产问题
(一)公司因为疫情亏损严重,可以申请解散吗?
(二)公司解散前,员工工资发放问题
(三)企业因为疫情无法正常履约,债权人(客户)可以申请企业破产吗?
六、劳动纠纷的处理
(一)如果员工因为企业不发或少发工资申请劳动仲裁,如何应诉?
(二)如果员工因为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如何应诉?
七、个税、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纳问题
(一)疫情期间,是否可以申请延缓报税、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二)疫情期间,是否可以申请一定的社保费用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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