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挂牌法律问题讨论 一、 新三板挂牌条件 1、 依法设立并存续满两年 2、 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 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 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 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新三板股权转让限制规定 1、发起人持股的转让限制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股转让限制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其他股东持股转让限制 4、董监高持股转让限制 5、对挂牌前十二个月内增资部分股份的转让限制 6、外商投资股份公司发起人转让股份限制 7、挂牌公司发行新股的转让限制 8、并购重组中收购人获得的股份转让限制 9、因非转让原因获得的股票转让限制 10、自愿限制(承诺限制) 三、新三板定向增发与股权激励 1、定向发行 2、股权激励方式通常模型 四、新三板挂牌法律问题要点 1、可能影响挂牌的问题 2、关联方的认定 3、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4、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5、社保、公积金的合规性问题 6、劳务派遣的合规性问题 7、独立性问题 五、 新三板挂牌流程 1、初步尽调:确定该企业是否有影响挂牌的无法克服的障碍。 2、签订挂牌服务协议 3、尽职调查 4、整改(券商立项) 5、股份制改造 6、申报材料准备 7、券商内核 8、股转系统审核 9、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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