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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授课时间:6-7小时。 二、 授课对象: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风险控制人员、研发技术人员、有关 行政管理人员等。 三、授课目的:帮助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风险控制人员、研发技术人员、有关 行政管理人员等人员初步掌握 专利的相关 法律法规等内容,依法保护企业合法利益,防范侵犯他人 专利权,规范管理,预防公司运营风险,维护企业利益。 四、讲座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专利法实施细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专利纠纷案件适用 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 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 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 1、 专利权的概念, 专利权的性质,先申请制、先发明制、登记制、初步审查制、实质审查制的含义; 护与司法保护双轨制; 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概念: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定义,发明人或 设计人的判断规则,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署名权; 申请人的概念:中国内地申请人,中国港澳台申请人,外国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申请 专利的权利,不同种类申请人的 法律 适用及其区别。 共有权利的行使; 4、权利的归属: 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的概念,职务发明创造的判断,职务发明创造申请 专利的权利及所取得的 专利权的归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获得报酬的权利及相关规定; 非职务发明创造: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概念,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判断,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 专利的权利及所取得的 专利权的归属; 5、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 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概念,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 专利的权 利相关规定的适用范围; 6、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概念,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 发明:产品发明,方法发明,对产品或方法的改进,新的技术方 案; 实用新型: 产品的含义,产品的形状,产品的构造,新的技术方案,不给予实用新型保护 专利保护的客体; 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的载体,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不给予外观设计 专利权的情形; 违反 法律的发明创造,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违反 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原子核变换方法和用该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做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现有技术的定义、时间界限、地域界限; 新颖性:概念、抵触申请,判断新颖性的原则与基准,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对同样的发明创造的处理; 创造性:概念,判断创造性的原则和基准,实用新型创造性的判断; 实用性:概念,判断实用性的原则和基准; 相关概念; 授权条件:不属于现有设计,不存在抵触申请,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具有明显的区别,不与在先权利相冲突。 (四)、申请获得专利权的程序及手续: 基本概念:申请日,优先权、申请号,期限相关内容,费用; 专利的申请及审查流程:专利的申请与受理,发明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程序,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程序,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的初步审查,答复和修改,分案申请,专利权授予及授予后的程 序 ,其他手续; (五)专利申请的复审与专利权的无效宣告: 复审审查概述,专利申请的复审,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口头审理,无效宣告程序中有关证据问题的规定; (六)、专利权的实施与保护: 专利权人的权利,专利权的期限,专利权的保护期限; 专利侵权行为与救济方法: 专利侵权行为:专利侵权行为的类型,专利侵权行为的判定,实现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的行为不构成专利侵权; (七)、其他专利纠纷与违反专利法的行为: 其他专利纠纷,假冒专利的行为,其他违反专利法的行为及其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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