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明宇,北京化工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儒家“义利之辨”的新时代诠释》 根本否定儒家"义利之辨"在今天仍具有积极意义、将儒家"义利之辨"的基本精神归结为义利对立基础上的取义舍利或重义轻利、认为儒家"义利之辨"中包含了主张"以义取利"的内容,是误解儒家"义利之辨"的三种有代表性的观点。 儒家"义利之辨"包含了四个方面的基本内容: 第一,明确反对见利忘义; 第二,肯定合理之利的正当性; 第三,在动机上反对"以义求利",但在结果上可以接受"因义得利"; 第四,在特殊情况下则牺牲利益而成就道义,其极端的情况就是孔子所谓"杀身成仁"、孟子所谓"舍生取义"。 综而言之,儒家"义利之辨"归根结底体现为一种"义以为上"即以德性的要求作为人之所以为人的安身立命之本的精神追求。儒家"义利观"对于现代人仍能起到相当程度的警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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