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法律法规解读 招投标全流程法律实务及典型案例分析 主讲老师:张春梅老师 【课程背景】 十九届五中全会,党中央领导组织制定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愿景规则中,意图通过确定一系列新的招投标法规政策,打造全新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畅通国内大循环,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流程的机制体制障碍,降低社会成本;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Ø 面对持续更新的招投标政策和法律法规变化,企业该如何在实务中应对? Ø 面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投标项目该不该进场交易?怎么进场交易? Ø 面对工程建设领域纷杂的项目,怎么确定必须招标的项目有哪些,以及如何进行各个项目招投标? 这是我们很多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也是本课程的内容所在。课程从招投标的流程入手,通过每个流程中存在的客观问题,剖析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招投标主体具体的应对方案。 【课程大纲】
一、《招标投标法》条文对所有工程招标项目都适用吗? 1、发改委16号令确定的必须招标项目范围 2、如何区分是否与工程项目相关的货物和服务 3、企业使用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适用什么法律法规 二、招标准备阶段 1、怎样的投标业绩要求不会被视为歧视性排斥 2、设备采购时品牌能否限制国产或进口 3、如何选择适合的商务评标算法来防止投标人围标 4、如何甄别和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 5、两阶段招标第二阶段投标人是否必须参加过第一阶段 6、多家中标、供应商入库、框架协议招标的区别 7、招标人应当如何要求投标人提供涉诉证明 三、投标阶段 1、负责人相同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能否投同一个标 2、母公司招标,子公司可以投标吗 四、开标阶段 1、招标人如何应对开标现场投标人的异议 2、能否以未派人参加开标会为由取消投标人资格 五、评标阶段 1、评标委员会五权利、五义务、五认定 2、评标委员会可否对招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 3、设备采购招标,如何界定制造商的投标资格 4、资质证明材料在投标过程中失效应当如何评审 5、投标业绩弄虚作假怎么认定 6、评标阶段哪些情况可以通过澄清程序予以补救 六、电子招投标 1、电子招投标如何界定投标人串标、围标 2、电子招投标中的网上开标解决了哪些问题 3、线上线下同步投标材料不一致时如何认定 七、定标 1、何种情况下招标人可以或必须暂停招标活动 2、多标段中标取一家中标被认定无效后如何处理 3、评标阶段否决部分投标人后不足三家能否定标 八、签约阶段 1、中标人超出30天未签订合同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超出投标有效期,招标人不签约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3、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违约应当如何应对 4、履约过程中双方是否可以协商变更合同 九、争议解决 1、异议和投诉程序中的时效性和前置性要求 2、怎样的异议和投诉可不予受理直接驳回 3、付了投标方案补偿费就可以视作买断著作权吗 4、除异议、投诉外还有什么招投标争议解决方案 5、违法采购会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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