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专题讲座课纲 主讲:李姝安律师 课程背景:2015年6月24日,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和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组织撰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正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时隔一年,2016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民法总则》草案一审稿,并计划于2020年完成整部《民法典》。民法总则确立了民法典的基本制度、框架,有效协调了民法与商法之间的关系,消除了原先存在的民法通则与有关单行法律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将更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成为公民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依据,这标志着我国民法典编纂的第一步已经顺利完成,亦标志着中国民事法律制度从此开启“民法典时代” 。 课程收益: ● 让学员了解与民法相关的法律法规; ● 让学员认识到在工作和生活可能存在的各种法律风险 ● 通过案例教学,让学员掌握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技巧,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 通过学习民事法律法规具体而明确的规定,增强企业守法的意识,实现企业与员工的良性互动,互利共赢 课程时间:1天或2天,6小时/天 课程对象:企业全部的员工 课程方式:讲解+问答+案例分析+图表 课程特色: ● 其他老师无法比拟的专业优势:李老师系资深专业律师,法律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法律培训针对性、实操性强,内容均为办案实例,来自日常生活,以案说法,具有独特的专业优势。 ● 其他律师无法比拟的讲课技能和风格:李老师对课件及案例进行精心设计,逻辑严密,构思巧妙,把法律知识融入到生活社会现象;讲课风格生动风趣,寓教于乐;讲解法律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让学员听得懂、愿意听;综合运用文字、图片、影音、互动等方式,充分调动学员的积极参与互动、现场理解感悟,课堂气氛轻松活泼,摆脱了纯讲理论的刻板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 正向激励的培训流程体系:李老师深谙培训流程和激励之道,能够与单位培训主管人员配合,从培训环境设施、组织管理、正向激励、团队精神、荣誉表彰等方面创新模式,提高学员学习积极性和荣耀感,进而提升学习效果。 李老师通过自己代理过的大量的实际案例,生动有趣的呈现出来,分为“以案释法、解决策略、法律法规、深度思考、案例感悟”几个板块,以点带面,深入浅出解读案例,最后,用打油诗启发人们思考,指导生活,避免损失;让学员在寓教于乐中学习法律知识。 课程大纲 一、民法总则: 1、民法总则出台的背景 2、民法总则出台的意义 3、制定的历程 4、起草的原则 5、时代特色 6、特色亮点 二、经典案例 (一)婚姻家庭情感案例: 1、“姻谋”此案例被排成普法栏目剧, 2、“儿戏婚姻”此案例被排成普法栏目剧, 3、“温柔的陷阱”此案例被排成普法栏目剧, 4、情尽人散,彩礼何从? 5、钱财产、婚后转化 6、儿子离婚,老人财产被分。 7、借腹生子的悲剧 8、小房换大房,离婚换麻烦 9、孽缘:此案例被排成普法栏目剧, 10、婚前财产,婚后改姓 11、丈夫在外欠款,妻子是否偿还? 12、再婚之殇 此案例被排成普法栏目剧, 13、女企业家家族纷争 14、离婚时,夫妻是否按工商登记的出资比例分割股权? 15、离婚过程中,一方擅自无偿或低价转让股权是否有效? (二)继承法经典案例: 1、机关算尽,终有一失 2、亲情与房产 3、儿子去世,父母被骗 4、未立遗嘱,引发家族大 5、立下遗嘱,难解豪门恩怨 6、母亲去世,舅舅分遗产 7、保姆变继母,纠纷从天降 8、新婚配偶的继承权 9、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继承人能否继承股权? 10、多个子女争着继承股权,谁来当股东? 11、收购大王,父子坠机身亡! 12、自书遗嘱起争端,姐妹三人撕破脸 13、代书遗嘱惹是非 14、遗嘱增财产,孙子错失良机 15、意外不意外 (三)房产物业经典案例 1、房产加名案 2、借名买房惹麻烦 3、企业家欠债,孩子名下18套房,可否被执行 4、600万元买婚房,却买到“凶宅”,买房人能否主张撤销房屋买卖合同? 5、夫妻一方单独出售夫妻共有房产,是否有效? 6、唯一住房,能否被法院查封? 7、房屋漏水、渗水到底该找谁,如何处理?8、小区泳池内7岁女童溺亡,物业是否担责?9、婚后共同买房离婚发现自己只占1%份额!夫妻购房产权证该怎么登记?10、夫妻之间约定婚前房产共有,未过户,能反悔吗?(四)其他侵权责任经典案例 1、同伴溺水死亡,谁担责? 2、丢失快件,到底赔多少? 3、车辆未过户,出险谁担责? 4、“喝酒免责承诺书”有效吗? 5、酒后挪车也酒驾? 6、代驾出事,谁负责? 7、在借条签字承担保证责任吗? 8、只有借条就能行吗? 9、投资理财,家破人亡 10、“套路贷”签订的合同是否可撤销? 11、空姐滴滴打车遇害,谁该为悲剧买单? 12、游客在“自由行”中受伤,旅行社是否要担责? 13、自愿放弃社保有效吗? 14、陪客户喝酒喝死了是否算工伤? 15、参加单位组织的旅游途中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是不是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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