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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春秋:中国地产/建筑业《劳动合同法》训练营之精进班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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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产/建筑业《劳动合同法》训练营之精进班课程
(2天)
课程背景:
你知道
——什么样的情形下,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次合同期满时,单位需否主动通知劳动者有权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工作原因导致腰椎病、颈椎病、视力下降,算不算工伤?
——工伤处理的全部程序指引有哪些?
——如何与“临时工”签订用工合同?
——何谓“混同用工/关联用工”?其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企业反腐败反舞弊调查中的9大禁区是什么?
——“长期两不找人员”的界定与处理要点是什么?
——“劝退”有什么法律风险?
——“末位淘汰”的巨大风险是什么?
——何谓最高院关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调岗降薪必须同时具备的6个法定情形?
——如何做到单方面的调岗调薪能最大程度地降低企业法律风险?
——如何应对劳动者否认违纪违规事实、拒交《检讨书》、拒签《警告信》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员工离职时涉及的工作交接、社保转移等8大疑难问题解决策略是什么?
——企业败诉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司法认定是什么?
——何谓沟通的1K/3S/6C技术?
——怎样才能有效地说服他人?
——如何有效约定劳动者的唯一通讯送达地址?
——如何撰写《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疫情期间劳动者拒不复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疫情下的停工停产企业的4大注意事项是什么?
——劳动者不辞职而别的,可否视为其以默示行为作出了辞职的意思表示?
——企业如何妥善处理失踪员工的劳动关系?
以上劳动合同法律知识及风险防控点,将由知名《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管理实战专家、知名劳动争议预防与应对专家毕春秋老师带您各个击破,以期站在法律法规的最前沿,不但为企业提供前瞻性的风控思想,同时提供切实可行的实操解决方案,以防控企业面临的各种劳动法律法规风险。
课程收益:
1、帮助学员前瞻性地把握《劳动合同法》的时代脉搏,更有针对性地掌握劳动争议中的法律法规要点,以期立竿见影地运用于实际工作之中;
2、带领学员对上述劳动争议疑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全面解析,理顺劳动合同管理各阶段的内在逻辑关系,帮助学员培养预测劳动用工风险的思维习惯;
3、通过案例分析,提升学员实操能力,检验学员学习效果,使其掌握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用工风险的实战技能技巧;
4、通过学习,使学员能够在短期内掌握劳动合同管理中情、理、法的综合运用,拓展学员视野,提高其劳动合同综合管理水平。
课程对象:
HR从业者/主管/经理/总监;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企业法务人员;员工关系管理者、企业调解人员、工会成员等。
课程特色:
课堂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互动演练,突出实战性与实用性。
课程大纲:
第一章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的法律知识要点与风险应对
1、如何理解“连续工作满十年,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什么样的情形下,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常见问题7问
4、二次合同期满时,单位需否主动通知劳动者有权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需要协商一致?
6、连续工作满十年未签“无固定”,用人单位应该赔偿吗?
(案例:岳X诉安徽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终止,未给予经济补偿;以及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205,800元。)
第二章 工伤保险法律实务中的法律知识要点与风险应对
1、工伤费用
2、工伤停工留薪期的10个法律问题
3、工作原因导致的腰椎病、颈椎病、视力下降算不算工伤?
4、争议工伤6种
5、工伤处理的全部程序指引
6、详解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
(案例:四川成都XX建材厂诉请撤销成都市人社局认定工伤决定书及四川省人社厅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本案经一审、二审及再审,颇为曲折。)
第三章 非全日制用工、实习生、混同/关联/共享用工中的法律知识要点与风险应对
1、如何与“临时工”签订用工合同?
2、避免非全日制用工被法院判决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对措施
3、实习/勤工俭学与劳动关系的认定
4、何谓“混同用工/关联用工”?其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5、关于混同用工/关联用工的合规建议
6、人社部共享用工新规10大亮点
(案例:杨XX与天津XXX房地产经营服务有限公司之劳动合同约定为非全日制用工,解除劳动关系后,杨XX诉求单位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发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差额、加班费等。)
第四章 “问题员工”的界定与处理技巧中的
法律知识要点与风险应对
1、“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界定与处理
2、企业反腐败反舞弊调查中的9大禁区
3、“违纪违规”的界定与处理
4、“泡病假”的界定与处理
5、提防“泡病假”8招
6、“长期两不找人员”的界定与处理
(案例:黄XX因病假被上海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恶意泡病假,严重违纪为由,予以3次书面警告后,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诉求恢复劳动关系,补发2014年年终奖差额以及2015年年终奖。如不能恢复劳动关系,则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
第五章 劝退、清工龄、自动离职与末位淘汰中的
法律知识要点与风险应对
1、“劝退”有什么法律风险?
2、清工龄
3、如何正确理解“自动离职”的含义及其法律属性?
4、近年来,各地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案件大幅增加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5、企业中海量存在的“自动离职”员工埋藏着哪些巨大的法律风险?如何应对?
6、“末位淘汰”的巨大风险
(案例:张XX被北京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其三个月零业绩为由,封闭了其销售系统以及人事系统,使张XX不再具备继续提供劳动的条件;公司人事总监称公司存在淘汰制度,张XX未达到要求,故被淘汰。员工诉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68508元。)
第六章 调岗调薪中的法律知识要点与风险应对
1、调岗调薪的相关法律依据
2、《劳动合同法》规定的9种常见调岗情形
3、最高院关于用人单位单方调岗降薪必须同时具备的6种法定情形
4、各地用人单位可以调岗/调薪的情形
5、如何做到单方调岗调薪能最大程度地降低企业法律风险?
6、调岗劳动争议常见问题解析
(案例:杜XX拒绝江苏常州XX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调岗,并要求恢复原岗位;认为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调岗必要性,且公司调岗行为具有针对性,原因在于其曾拒绝上司调岗(降职)的要求,故公司刻意针对;其不存在任何不胜任现岗位的情形,公司调岗缺乏善意及诚信。据此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351,000元。)
第七章 违纪违规与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中的
法律知识要点与风险应对
1、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区别是什么?
2、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审查重点
3、如何应对劳动者否认违纪违规事实、拒交《检讨书》、拒签《警告信》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4、出具/不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风险及其应对
5、员工离职时涉及的工作交接、社保转移等8大疑难问题解决策略
6、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主动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及其操作技巧
(案例:王XX因严重违反公司纪律(擅自离岗、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与同事打架致同事左眼受伤),被上海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称公司的前两次处分单系其被逼迫签收,其已提交了申诉材料;最后一次处分单,其也向公司工会提出异议,其属于正当防卫;故诉求与公司恢复劳动关系。)
第八章 劳动仲裁与诉讼技巧中的法律知识要点与风险应对
1、劳动仲裁程序及其应对
2、劳动仲裁中的举证责任
3、企业败诉的主要原因
4、劳动仲裁中关于违纪违规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司法审查
5、劳动纠纷中哪些证据应该由劳动者提供、劳动者举证?
6、“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司法认定
(案例:北京XX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崔XX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崔XX不服,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崔XX在诉讼期间已入职新单位XX监理公司。仲裁、一审经审理后认定公司系违法解除,裁决双方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员工不服上诉,诉请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429,724.33元及未与其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46,229.89元。)
第九章 员工关系管理中协商谈判能力的培养与训练
1、组织中的沟通
2、沟通中的1K/3S/6C技术
(课堂作业1:情绪智商(EQ)测试)
3、人际距离、人际吸引与影响喜欢的因素
4、态度问题、态度转变以及怎样才能有效地说服他人
(课堂作业2:奖金取消)
5、激励理论与激励方法
6、怎样使团队小组产生独特的激励效果
(课堂作业3:焦虑自评量表(SAS)测试)
(课堂作业4:抑郁自评量表(SDS)测试)
第十章 行政公文写作中法务素养的培养与训练
1、双方关于唯一有效通讯送达地址的约定(《劳动合同法》第17条)
2、双方关于劳动者工作地点的约定(《劳动合同法》第17条)
3、双方关于劳动者加班的约定(《劳动合同法》第8、17、35条)
4、双方关于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合同法》第19条)
5、双方关于劳动合同期限与培训服务期限及违约金的约定(《劳动合同法》第23、24、25条)
6、《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劳动合同法》第35、36条)
第十一章 疫情期间劳动合同管理中的
法律知识要点与风险应对
1、疫情期间企业通过集体协商方式降薪是否有效?
2、疫情期间劳动者拒不复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3、疫情下企业能否进行经济性裁员?
4、疫情下的停工停产企业的4大注意事项
5、疫情期间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提示及操作指引
6、北京市10大疫情仲裁典型案例
(案例: 周XX为江苏苏州XXX建筑设计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工程师,因突发疫情,公司2020年2月份停工,2月27日复工,期间未向周XX发放劳动报酬。2020年4月28日周XX向公司提出离职,离职原因为“生活要继续,公司不发钱”。员工诉请公司按照5824.52元标准补发2019年12月工资、支付2020年1月-4月工资共计26,681.11元;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4,616.25元。)
第十二章 最新《民法典》下的劳动合同管理中的
法律知识要点与风险应对
1、企业处理员工死亡事宜时,应该找谁谈?
2、劳动者不辞职而别的,可否视为其以默示行为作出了辞职的意思表示?
3、企业如何妥善处理失踪员工的劳动关系?
4、如何界定员工有“不当行为”?
5、“不当得利”规则在劳动争议中的适用
6、“自甘风险”规则在劳动争议中的适用
(案例: 周XX受聘于河南平顶山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土建工作,月工资4000元。2016年2月25日公司主管基建的郑经理口头通知周XX回家休息,在周XX有疑问时未作任何解释,期间工资照发至2018年5月。双方未办理任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等手续。后公司要求周XX返还不当得利款项104,000元。员工主张:公司并未出具任何辞退文件,双方劳动关系存续;该期间其虽未提供劳务,但原因在于公司,故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该部分工资也不属于不当得利,不应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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