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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箐:新时期银行案防工作的监管要求与内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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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银行案防工作的监管要求与内部建设
第一篇  银行案件防控的新类型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的定义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的构成要件
1、主体
2、客体
3、主观方面
4、客观方面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新类型案件
(一)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二)违法发放贷款罪
(三)违法承兑罪
(四)诈骗罪
(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六)客户信访投诉与媒体危机处理
第二篇  银行案防工作的开展
一、银监会操作风险防范“十三条”
1、高度重视防范操作风险的规章制度建设
2、切实加强稽核建设
3、加强对基层行的合规性监督
4、订立职责制,明确总行及各级分支机构的责任
5、坚持相关的行务管理公开制度
6、建立和实施基层主管轮岗轮调和强制性休假制度
7、严格规范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工作人员八小时内外的行为
8、重奖基层举报人
9、加强和完善对账制度;改进技术手段
10、加强未达账项和差错处理的环节控制
11、严格印章、密押、凭证的分管与分存及销毁制度
12、加强对可能发生的账外经营的监控
13、迅速改进科技信息系统,提高通过技术手段防范操作风险的能力
二、防范操作风险的7大机制建设
1、公司治理机制
2、内部控制机制
3、内部监督机制
4、用人管理机制
5、责任追究制度
6、信息披露机制
7、技防安全设施
三、柜台违规行为防范
1、柜台禁止性行为的种类
2、对柜台禁止性行为的处罚措施
3、柜台业务二十八个不准
第三篇  案例分析
一、山西“728金融大案”
二、“106金融诈骗系列案”(高山案)
三、双鸭山四马路中行票据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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