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昌明律师朱昌明,合伙人、阳光时代国企混改与员工持股研究中心负责人;郑州大学机械专业学士、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硕士;多家仲裁委仲裁员;具有注册会计师、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专业领域为国企综合改革、公司治理、法律合规、中长期激励、资本运营、创新管理、IPO、企业并购重组。 朱昌明律师先后在经济观察报、国企杂志、国企管理等媒体上发表《首批10家央企员工持股试点非官方报告》、《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新载体》《国企员工持股应允许探索新的实现方式》、《国企中长期激励要选择合适的激励模式,更要动态管理》、《项目跟投为国企创新业务和项目保驾护航》、《国企混改,需要找到混资本的正确打开方式》等多篇专业文章,是经济观察报、经济参考报、证券日报、中新社等媒体国企改革特约评论员。 朱昌明律师先后为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天翼电子商务公司、中国电力、中国电建华东勘测设计院等上百家央企和地方国企提供混改、双百、科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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